活动中,律师向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并针对民法典中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进行宣讲,以小案例的形式,向居民科普高空抛物、动物饲养、电动车骑行等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有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居民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朝阳市法治文化轻骑兵”成立以来,持续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以群众需求为根本,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勇担法治宣传使命,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推动落实全民守法,助力提升社会法治程度,将普法活动办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从志愿活动中有获得感,让法治成果直抵人心。
普法小课堂
王某、张某在同一个小区居住,王某在家中私自饲养一只藏獒犬。某一天,王某家的藏獒犬冲出笼子,在小区里乱跑,恰遇张某在小区内散步,藏獒犬咬伤张某,张某因此住院治疗。那么,张某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应当由谁承担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藏獒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的品种之一,张某因藏獒犬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应当全部由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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