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投诉类型有哪几种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三者而言,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正是公平的基础。公平首先体现在医患双方在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没有额外的特权。
2、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科、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投诉电话4505409(工作时间内)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4、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5、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6、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7、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8、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9、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10、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一般是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了投诉的正确性。而且患者的投诉方式有很多,可以选择口头或者是书面上的投诉。患者必须在相关部门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投投诉后有关部门要先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解,听取患者的建议。患者最好能接受医院的赔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