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驰名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程序
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搜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除此之外,存在着其他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的公众广泛知晓性,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但是有些企业未及时进行注册,导致驰名商标被抢注,侵害所有权人的利益。
(2)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一般公众容易把商标与企业名称联系起来,特别是驰名商标,有些企业为提高知名度,会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3)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鲜事物出现,域名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性,其直接使人联系到该驰名商标,因此这种侵权方式也不断增多。
(4)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说明书、价目表或者其他文件中附加或使用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案。
二、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1、全面搜集证据材料
搜集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的相关证据,例如,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些公文、登记书、公证等;原件、原物及复印件、复制品等。除了被侵权人自身理应合法受到保护的证据材料,还应举证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失、产生影响的相关证据材。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对于案子相关联的有力证据越多越好哦。
2、客观分析案情选择维权途径
根据搜集的证据材料等事实依据,结合被侵权人的主观倾向,选择最符合实际情况的维权途径。可以通过付出价值不大的行政程序,或选择效率更高的司法程序,为了保证成功几率,也可同时选择多种程序,全方位保障被侵权人的利益。
3、申请文书
搜集证据,选择维权途径,准备工作做完后,最重要的就是被侵权人的陈述书。陈述书应说明侵权人具体的侵权行为和强有力的论证分析,才能使相应执法机关更客观的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了解被侵权人的申请请求。所以,文书的撰写占案件成败比的重要部分。
4、耐心与配合
因为案件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审理周期,被侵权人提交了申请后,要保持充分的耐心,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积极配合。
三、商标侵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