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重组的支付方式
因为与企业融资渠道和资本结构密切相关,企业重组中支付方式的选择对重组各方的经营以及各自的股东利益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也是重组谈判中各方关注或相持不下的另一个焦点问题。一般来说,重组中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股票、债券、财务杠杆等。其中,现金支付就是向对方的股东支付现金,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股票支付是指重组方不向被重组方支付现金,而是向其定向发行新股或定向配售新股;债券支付就是向被重组方定向发行债券,或用已发行的债券交换对方股东的股票;财务杠杆则是指重组方通过举债,即增加自身的财务杠杆来完成重组,如企业并购中的杠杆收购等。各种支付方式对企业的融资能力要求各不相同,在实践中重组方要结合自身的现金能力、资产的流动性和向外筹集资金的能力,以及对方对支付方式的要求等诸多因素,选择有利于自身、并能得到对方认可的支付方式。
在我国的企业重组实务中,运用最多的是现金支付方式和股票支付方式,相比之下,运用财务杠杆进行企业重组尚未得到人们的广泛认识和熟悉,这是由我国当前融资的局限性所决定的。但可喜的是,在最近的重组市场上财务杠杆支付方式己经初见端倪。有理由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企业重组相关法律规范的逐步健全、企业风险-收益观念的日益增强以及银行政策的渐进调整,财务杠杆支付方式将成为未来重组活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
二、企业资金重组的目的
1、筹集资金、寻求未来发展;
2、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营运成本;
3、收购、合并业务,确定行业地位;
4、扩展营销网络,增加产品市场占有率;
5、分拆业务上市;
6、充分利用未来税收利益;
7、实现最佳资源分配;
8、发挥协同效应。
三、资产重组的原则
1、资产重组要以产权连接为基础。因为以产权选接为基础的资产重组是牢固的,它避免以契约形式来进行资产重组时过多的谈判成本和道德风险;同时,真正的产权转移可以为新企业的产权明晰创造条件,使新企业拥有完整的产权。
2、资产重组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出发点。国有资产重组过程中切忌政府的过多干预,而必须是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提供的信号,按照资本追逐效益的原则来进行操作。
3、国有资产重组要有明确的产业政策。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产业政策中,通过资产存量的调整来改变国家的产业结构状况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因此国家就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证资产重组活动的结果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