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分类
2020-03-15 11:01:42   来源:   

工伤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于当事人事后的赔偿会产生关键的影响,因为工伤事故责任人员所负担的主要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那么,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分类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分类

  一、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分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事故分类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三、工伤事故报告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伤责任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
下一篇: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济南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路24号   联系人:司律师   电话:18053115917
手机:0531-80961678   微信:18053115917   QQ:709581498   邮箱:709581498@qq.com
备案号:鲁ICP备15013159号-7 网站地图 (XML地图 /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