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责任认定比例为多少
一般情况下的工伤是不存在责任认定比例问题的,全部都是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的。但是对于是交通事故,同时又是工伤的处理情形就是存在工伤责任认定比例问题的。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只有交通强制险的一万元,超过一万元的部分,就要按照责任来分摊,50%是没有错的。如果把医疗费用当成工伤来报销的话,是可以全部报销的,前提条件是必须鉴定结论下来,或者是公司申请报销。法律规定是工伤和交通事故伤害不得获得双赔偿的,但是实践中是可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要求司机和保险公司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属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计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根据事故发生地、个人年龄、工资、受伤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各地赔偿具有严重地域性。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亡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家庭被抚养人情况、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及事故发生地等情况详细计算。
二、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